近日,在资煤集团公司安监部、财务部,一些员工正在办理相关手续,领取“三违”罚款返还金。
过去 ,职工“三违”(违章、违纪、违规)后,资煤公司是“处罚”和“帮教”两种方式并举,有的单位一个月各类罚款数额高达3000元,但仍有部分职工在受到罚款后,不接受教训,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违章受处罚,逮住了倒霉,逮不住是侥幸,导致了个人安全行为上的“我行我素”,还有部分职工对“三违”行为认识不到位,对处罚产生抵触情绪,甚至产生逆反心理,造成了“违章—罚款—再违章—再罚款”的恶性循环,在受到处罚后较短时间内又重新出现违章,不仅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,同时给“三违”帮教造成了很大的障碍,使“三违”重复率居高不下。
为了充分体现“罚款是手段,目的是为了安全”的初衷和意义,真正做到企业关心、爱护职工,2011年8月20日,资煤公司根据“三违”人员受到罚款后的心理特征、思想根源,创新安全管理制度,把制度约束和物质激励相结合,对“三违”人员的罚款实行“定期返还”,规定从第一次违章、违纪罚款起,之后6个月内未再次违章受到罚款的,罚金全额返还;若6个月内再次违章、违纪受到罚款,罚金一律不予返还;煤质问题和工程质量罚款,一律不予返还;所有个人或单位绩效考核扣分,不予返还等。
安全罚款返还制度以人性化管理的亲和力弥补制度刚性的不足,收到特殊的“红包”给了职工别样的感受,员工纷纷表示,“领导这么信任我们,今后一定不再违章”。安全罚款返还制度,较好地克服了职工因罚款带来的负面影响,激发了职工的安全能动性,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由过去的“要我安全”向现在的“我要安全”转变,由以前的“他律”向现在的“自律”方向转变,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明显提高,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。
(邹定楚) |